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我校特制定以下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与规范。
一、总体目标
学校将通过建立健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使普通话成为校园内交流的主要语言,规范汉字成为书写的基本工具,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管理
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设立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教学管理
1. 课程设置:在语文课中增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和实践活动。
2. 教师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及语言文字相关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3. 学生培养:鼓励学生参与各类语言文字竞赛活动,如演讲比赛、书法展览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环境建设
1. 校园标识:所有校内标识均需使用规范汉字,并保持字体美观大方。
2. 文化宣传: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等多种媒介进行语言文字知识普及,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3. 图书资料:图书馆应收藏丰富的语言文字类书籍供师生借阅,丰富课外阅读资源。
五、监督检查
建立定期检查评估机制,对各部门执行情况予以考核评价。对于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则责令限期整改。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补充完善。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相信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定能取得显著成效,不仅促进了师生间的沟通交流,也进一步推动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育人环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