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一、明确责任主体。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校园消防管理工作。
二、定期检查设施。学校需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等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演练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规范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定期检修电气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或超负荷使用引发火灾。
五、严格控制明火。在校园内禁止随意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必须经过审批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保持通道畅通。所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始终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七、落实值班制度。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巡逻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八、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九、强化监督考核。将消防安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十、鼓励社会参与。积极发动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以上十条规定是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准则,希望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能够认真遵守执行,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