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以及监督权。它不仅负责审议并通过重要的法律法规,还对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等重要职位的人选进行选举或决定。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通过听取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来履行其监督职能。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们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相应的职权。例如,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适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则主要关注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我国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目标,让每一个普通公民都能够通过合法途径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来,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