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由于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因此不具备选举权。这是为了确保选民具备足够的成熟度和判断力来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其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也不享有选举权。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因犯罪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并且法院判决剥夺其政治权利的情况下。这体现了法律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措施。
此外,精神疾病患者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表达自己意志的人群也可能被视为暂不享有选举权。这是因为他们在做出投票决定时可能存在困难或不确定性,从而影响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均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并遵循程序正义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加公平合理地维护公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