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出勤与工作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
一、考勤方式
公司实行打卡与签到相结合的考勤方式。员工每日上下班需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打卡或签到,确保考勤记录真实有效。对于因公外出或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提前报备并填写相关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视为正常出勤。
二、工作时间安排
公司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30。特殊岗位或项目需要加班的,须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并提前报备人力资源部。
三、迟到与早退规定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前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若因特殊情况迟到,应及时向直属上级说明原因,并在当日内补交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三次迟到或累计五次迟到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或相应处罚。早退指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与销假流程
员工因病、事、婚、丧、产等正当理由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需提前申请并经主管批准;婚假、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请假结束后,员工应及时销假,逾期未销假者视为旷工。
五、旷工处理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或超假未续假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六、加班管理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并如实记录加班时间。加班时间可调休或按公司规定支付加班费。未经批准的加班不予认可,也不得作为加班工资计算依据。
七、考勤监督与考核
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考勤管理,定期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和统计。对考勤记录不实、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公司将把考勤情况纳入员工年度绩效考核中,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考勤管理体系,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