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强化督导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部门、各环节严格按照既定目标推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重点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与实施。
三、督导范围
本次督导检查覆盖单位内所有涉及的重点项目、重要任务及关键环节。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 各项政策执行情况;
- 目标任务完成进度;
-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 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督导方式
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不定期抽查视具体情况而定。同时鼓励采用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实际情况。
五、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 准备阶段(本月内):完善方案细则,明确责任分工。
2. 实施阶段(次月至十一月):按照计划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3. 总结阶段(十二月):汇总分析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上级部门。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此次督导检查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 实事求是:在督导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 注重实效: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 加强沟通:加强与被督导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共同促进问题解决。
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落实,相信能够进一步提升我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