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员工个人资料的安全与完整,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包括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离职等环节的相关信息记录和保存。
第三条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或泄露员工档案信息。
第二章 档案的建立与维护
第四条 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需收集其基本信息,并建立完整的电子及纸质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有变动(如岗位调整、薪资变更等),应及时更新其人事档案,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 对于员工的各类培训记录、绩效评估报告等动态信息,也应当归入个人档案中,以便全面反映员工的职业发展情况。
第三章 档案的使用与保护
第七条 员工人事档案仅供公司内部管理和决策使用,外部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询或借阅。
第八条 如需对外提供员工档案信息,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并由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所有接触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复印、拍照或者传播档案内容。
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条 长期有效的档案,如劳动合同、重要证书等,应永久保存;短期有效档案,如临时合同、试用期记录等,则应在有效期结束后至少保留两年。
第十一条 当员工正式离职后,其人事档案需继续保存至少五年,以备核查。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公司将不定期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规范、高效且安全的人事档案管理体系,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