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
为切实加强我市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各区县(市)开展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市信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四、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并做好会议纪要的整理和落实情况的跟踪反馈。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共同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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