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活动中的具体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所有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权力。
(二)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执法过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平等参与权。
(三)高效便民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纠正相结合,在依法惩处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经营。
三、主要职责
1. 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2. 受理并处理有关劳动争议案件;
3.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4.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提供咨询服务,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公众法律意识。
四、实施程序
(一)立案受理
当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认真核实情况,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登记立案,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
(二)现场核查
执法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佩戴统一标识,按照法定权限开展实地检查,记录详细信息,必要时可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三)调查取证
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资料、提取物证等多种方式收集证据材料,确保证据链完整可靠。
(四)作出决定
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节轻重等因素,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或其他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相关方。
五、法律责任
对于拒不配合调查或者故意隐瞒真相、伪造篡改证据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也将给予严肃追责。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违背上位法精神。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介绍,希望广大用人单位和个人能够认真学习领会,共同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