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瑜互见的意思】“瑕瑜互见”是一个汉语成语,常用于形容事物或人物既有优点也有缺点,整体上呈现出优劣并存的状态。该成语出自《汉书·王商传》:“商有大罪,臣请诛之,勿令其得志。”后人引申为“瑕瑜互见”,意指事物或人的优缺点相互显现,不能一概而论。
在日常生活中,“瑕瑜互见”常用来评价一个人的性格、行为,或者一件作品、一项政策等。它强调的是客观看待问题的态度,避免片面化和极端化。
“瑕瑜互见”表示事物或人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优劣并存。这一成语强调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避免以偏概全。适用于评价人物、作品、政策等多个领域,体现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
表格:瑕瑜互见的含义与应用
项目 | 内容 |
成语名称 | 瑕瑜互见 |
拼音 | xiá yú hù jiàn |
出处 | 《汉书·王商传》 |
含义 | 指事物或人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优劣并存。 |
用法 | 多用于描述人物性格、作品质量、政策效果等,强调全面评价。 |
近义词 | 优缺点并存、美中不足、各有利弊 |
反义词 | 完美无缺、毫无瑕疵、尽善尽美 |
使用场景 | 评论文学、艺术、人物、社会现象等,强调客观分析。 |
适用对象 | 人物、作品、政策、事件等 |
思想内涵 | 强调辩证思维,反对片面评价,倡导全面认识事物。 |
通过了解“瑕瑜互见”的含义及其应用场景,我们可以更理性地看待周围的人和事,避免因单一视角而产生误解或偏颇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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