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辽宁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规定,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现就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发布如下公告。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此次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本次任职资格检查的对象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登记在册的所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8年X月X日至2018年X月X日。各会计师事务所需在此期间内提交所需材料,逾期未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检查。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表;
2. 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近两年的继续教育证明;
4.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 个人诚信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
1.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 对于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将依法撤销其注册资格;
3.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确保本所注册会计师按时参加检查,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com。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任职资格检查,进一步规范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行为,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会计服务。
特此公告。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X月X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际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希望广大注册会计师能够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共同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