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这一日期的选择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那么,为什么我国将法制宣传日定在这一天呢?这背后蕴含着怎样的深意?
首先,12月4日是中国现行宪法的实施日。自1982年起,中国开始施行新的宪法,即现行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将法制宣传日定在宪法实施之日,旨在强调宪法的重要性,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其次,设立法制宣传日有助于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通过在特定日期开展集中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可以有效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促进社会成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再者,选择12月4日作为法制宣传日,也体现了我国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视与决心。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我国一直在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步伐。设立这样一个专门的日子,既是对过去成就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发展的激励。
总之,将法制宣传日设定在12月4日,不仅是为了纪念我国宪法的诞生与发展,更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全民普法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回顾法治历程,展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