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内部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提升环境保护水平,保障员工健康与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相关作业场所在日常运营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全过程管理。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办公、仓储等环节所产生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及其他可归类为固体废弃物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废包装材料、废旧设备、化学残渣、废油、废电池、办公废纸、食品残渣等。
二、管理职责
1.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开展检查与评估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明确本部门固废产生情况,落实分类存放、及时清理等责任。
3. 一线操作人员需按照规定进行固废的初步分类和临时存放,确保不随意丢弃或混入其他垃圾。
三、分类与存储
1. 固体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一般固废和其他垃圾。
2. 各类废弃物应设置专用收集容器,并张贴明显标识,避免混淆。
3. 有害废弃物(如废电池、废溶剂等)必须单独存放于防渗漏、防挥发的专用容器中,严禁与普通垃圾混合处理。
四、运输与处置
1. 所有固废在转运前需经环保部门审核确认,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要求。
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扩散,运输车辆须具备合法资质并保持清洁。
3. 固废的最终处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禁止私自倾倒或非法处理。
五、记录与报告
1. 各部门应建立固废产生、处理及处置的台账记录,做到数据清晰、可追溯。
2. 环保部门定期汇总分析固废处理情况,形成报告并上报管理层。
3. 对于异常情况(如固废处理不当、违规排放等),应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六、培训与宣传
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固废管理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通过宣传栏、内部通讯等方式普及固废分类与处理常识,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七、监督检查
1. 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固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本制度将适时修订以确保合规性。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不断提升固体废弃物管理水平,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