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
食品留样制度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每餐次的食品进行科学、规范的留样保存,便于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追溯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师生健康的影响。该制度旨在强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食堂所有供餐活动,包括日常正餐、加餐、宴会、接待餐等各类餐饮服务。
三、留样要求
1. 每餐次应按照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留样种类应包括主食、荤菜、素菜、汤类等各类食品。
2. 留样食品必须是当餐实际供应的食品,不得使用预存或备用食品代替。
3. 每份留样食品的重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详细记录。
4. 留样容器应清洁、密封,标识清晰,注明留样时间、菜品名称、厨师姓名等信息。
四、留样操作流程
1. 食品加工完成后,由厨师或专人负责按标准取样。
2. 取样后,立即将样品放入专用留样盒中,并贴上标签。
3. 留样盒应置于专用留样冰箱内,温度控制在0-8℃之间,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
4. 每日由专人负责检查留样情况,确保留样食品未变质、未被污染。
五、留样记录管理
1. 建立食品留样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每次留样的时间、菜品名称、数量、留样人、保存期限等信息。
2. 留样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两年,以备查验。
3. 对于特殊活动或重要接待,应增加留样频次并延长保存时间。
六、责任与监督
1. 学校食堂负责人应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品留样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监管部门有权对学校食品留样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3.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留样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食堂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