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繁荣发展,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有关职称评审政策和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规范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广播电影电视领域从事技术、制作、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破格条件
(一)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二)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同行公认为专家型人才。
(三)主持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学术研究中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出版专著,对行业发展有重要贡献。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业绩材料和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等。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专家评审。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全面评估。
(四)审批公示。最终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管理
为确保破格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受理举报投诉,查处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解释。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本规定将适时修订完善。
通过实施本暂行规定,旨在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为我国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同时,也希望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选拔出更多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促进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