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深圳市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提高全市整体科技水平,深圳市人民政府特制定《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该办法旨在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激励更多的人才投身于科研事业,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本办法规定了科学技术奖励的种类、评选标准、申报程序以及奖励的具体措施等内容。其中,科学技术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涵盖了基础研究、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等多个方面。此外,还设立了特殊贡献奖,以表彰那些对深圳市科技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杰出人士。
在评选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通过这一系列举措,相信深圳市的科技实力将进一步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