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目的与意义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四年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与检验,也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关键环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能够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为今后的学习或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部署与监督。
2. 各系部需设立相应的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部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3. 每位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三、选题要求
1. 选题应紧密结合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鼓励跨学科交叉融合。
2. 鼓励学生选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以促进理论联系实际。
3. 题目难度适中,既能体现学生的专业水平,又不过于简单或复杂。
四、过程管理
1. 开题报告: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 中期检查:各系部定期组织中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答辩评审:毕业答辩前,学生需完成所有必要的准备工作;答辩过程中,评委将对学生的陈述与回答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五、质量保障
1. 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升指导水平。
2. 完善评阅机制,实行盲审制度,确保评分公正客观。
3. 建立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制度,激励优秀作品脱颖而出。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相关规定时,须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3年9月
以上内容旨在明确我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框架,希望全体师生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共同推动我院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