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院的成本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医院的竞争力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部门及科室的成本核算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为医院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确保医院在经济运行中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医院成本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的原则,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可靠,便于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和分析。
第二章 成本核算范围与分类
第四条 医院成本主要包括医疗成本、行政管理成本、后勤保障成本等。具体包括:
(一)医疗成本:指直接用于医疗服务的各项支出,如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二)行政管理成本:指医院管理层运作所需的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等。
(三)后勤保障成本:指医院后勤部门提供的服务费用,如水电费、维修费等。
第五条 根据成本性质的不同,将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类。固定成本是指不受业务量变化影响的成本,如房租、折旧费等;变动成本是指随着业务量变化而变化的成本,如药品费、耗材费等。
第三章 成本核算方法
第六条 医院采用多种成本核算方法,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求。主要方法包括:
(一)直接法:直接将成本归集到具体的医疗服务项目或科室。
(二)间接法:通过分配系数将间接成本分摊到各个科室或项目中。
(三)标准成本法:预先设定标准成本,通过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对比,找出差异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七条 成本核算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收集原始数据:从各科室获取详细的成本数据;
(二)整理汇总: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汇总;
(三)分析评估:运用各种分析工具对成本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四)报告反馈:定期向管理层提交成本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 成本控制与优化
第八条 成本控制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通过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成本的监控和管理。
第九条 针对不同的成本类型,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于固定成本,重点在于合理规划和使用现有资源;对于变动成本,则需要加强采购管理和库存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条 定期开展成本效益分析,评估各项措施的效果,不断优化成本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医院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负责对成本核算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各科室应积极配合成本核算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成本信息,共同推动医院成本管理水平的提升。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医院能够更好地掌握自身经营状况,实现精细化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同时促进医院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