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背景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最新版)。本方案旨在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及相关部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责任与任务,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性原则。必须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 坚持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决抵制错误思潮侵蚀。
3. 坚持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1. 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积极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 规范阵地管理。加强对各类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其健康有序运行。
4. 注重实践锻炼。通过组织实践活动等方式,让广大干部群众亲身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魅力所在。
四、保障措施
1.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资金支持和技术保障,为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3. 开展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予以检查评估,并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总之,《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最新版)的出台,标志着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明确了方向、统一了认识、凝聚了共识。相信只要我们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开创出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