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等业务中涉及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招标管理
第四条 招标工作由公司指定的招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影响招标过程。
第五条 招标项目需经过立项审批后方可启动。立项时应明确项目需求、预算金额及招标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 招标文件应详细列出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必要信息,并确保其内容合法合规。
第七条 对于重要项目,可邀请不少于三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竞标;特殊情况下的单一来源采购需经上级批准。
第三章 投标管理
第八条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按时提交密封好的投标书。
第九条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方人员勾结,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开标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并由专人负责记录整个过程。
第四章 评标与定标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代表及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且不得少于五人。
第十二条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预先公布的评分细则对各投标方案进行全面评审。
第十三条 最终中标结果应当公示至少三天,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有权对招标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领导层处理。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所有相关资料备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本办法时,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概述。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依规操作,共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