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心理咨询室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维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私密的心理咨询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
心理咨询室原则上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对外开放,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二、预约与登记制度
1. 来访者需提前预约心理咨询时间,以便合理安排咨询师的工作计划。
2. 到访时,请在接待处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联系方式、预约时间和咨询需求等信息。
三、保密原则
1. 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个人信息或咨询内容。
2. 特殊情况下(如涉及严重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情况),咨询师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处理,并及时告知来访者。
四、设施使用规范
1. 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携带食品进入。
2. 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设备需照价赔偿。
3. 使用完后,请将座椅归位,关闭门窗及电器设备。
五、紧急情况处置
1. 若遇突发状况(如身体不适、情绪失控等),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联系专业人员协助处理。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来访者应尊重咨询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扰乱工作秩序。
2. 鼓励积极寻求帮助,但也要理性对待心理问题,避免过度依赖。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全体成员共同遵守,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心理咨询平台。如有疑问或建议,请随时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