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云南省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确保扶贫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所有扶贫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得违反法律程序。
(二)全面真实原则。公告公示内容应全面准确反映扶贫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过程、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三)及时有效原则。公告公示应及时进行,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利益群体,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四)广泛参与原则。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公告公示范围
(一)扶贫资金来源及规模。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等。
(二)扶贫项目基本情况。涵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等内容。
(三)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明确各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分配标准和受益对象等。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公布扶贫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包括资金拨付进度、具体用途明细等。
(五)扶贫项目实施进展。及时通报扶贫项目的推进情况,包括工程进度、质量状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六)扶贫项目验收结果。公布扶贫项目的最终验收结果,评价其实施效果和社会效益。
三、公告公示方式
(一)政府网站。在各级政府官方网站设立专门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专栏,方便公众查询。
(二)新闻媒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发布扶贫资金项目相关信息。
(三)村级公告栏。在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设置固定的公告栏,张贴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材料。
(四)手机短信。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向特定人群发送扶贫资金项目相关信息。
(五)其他渠道。如召开村民大会、举办宣传活动等方式,多渠道开展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
四、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扶贫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以上就是《云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公告公示制度,促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