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凡在公司工作的职工,均有权按照本办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职工建言献策应以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工作环境为目标,内容需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第四条 公司将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给予反馈。对于采纳的建议,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二章 建言献策的方式与程序
第五条 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建议:
1. 在公司内部网络平台上提交;
2. 向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建议;
3. 在公司组织的各类会议上提出。
第六条 提交建议时,职工需填写统一格式的《职工建言献策表》,并详细说明建议的内容、理由及预期效果。
第七条 公司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负责对收到的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初步筛选和评估。评审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是否采纳建议。
第八条 对于被采纳的建议,公司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同时,将建议的实施情况及时向职工通报。
第三章 激励措施
第九条 对于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公司将给予提出者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条 对于长期坚持建言献策且贡献突出的职工,公司将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年度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 公司将定期举办“优秀建言献策”评选活动,对表现优异的职工进行表彰,并通过内部宣传渠道广泛推广其成功经验。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接受职工对公司建言献策工作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提出建议的职工。
第十三条 对于恶意举报或无端指责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企业职工建言献策管理办法旨在营造一个开放包容的工作氛围,让每位员工都能感受到自己的价值所在。通过这一机制,我们相信能够激发更多的智慧火花,共同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