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咨询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项目评估与决策分析等服务内容。
二、收费标准
1. 基础费用:依据项目规模大小确定基础收费金额,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专业附加费:针对涉及特殊技术领域或复杂情况时可适当增加额外费用。
3. 时间调整系数:根据完成任务所需时间长短设定相应比例调整系数。
4. 其他因素考量:如地理位置差异、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也应在定价过程中予以考虑。
三、支付方式
1. 预付款项:合同签订后,受托方应收取一定比例作为预付款;
2. 分期付款:按照阶段性成果提交进度分期支付款项;
3. 最终结算:项目完成后进行最终清算并补足差额部分。
四、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从事此类业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督指导,并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机制建设,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两年期间内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加以完善优化。在此期间若发现任何违反本规定的现象,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主要条款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