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某村镇银行的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工作,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某村镇银行全体员工,包括正式职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等。
第三条 人事薪酬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效率优先相结合,兼顾公平的原则,确保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聘任
第四条 某村镇银行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岗位设置需考虑业务发展需求及内部管理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五条 聘任程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选人用人过程透明、公正。对于重要岗位的选拔,可以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三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 某村镇银行实行以岗位为基础的结构化薪酬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其他津贴补贴等内容。
第七条 基本工资依据员工所在岗位等级确定,同时参考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予以调整。
第八条 绩效奖金根据个人或团队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发放,具体考核指标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定期修订完善。
第九条 其他津贴补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助、通讯费报销等,旨在弥补员工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第四章 考核与晋升
第十条 定期开展员工绩效评估活动,通过量化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衡量每位员工的表现情况。
第十一条 对于表现突出且具备发展潜力的优秀员工,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考虑其职务晋升机会;而对于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业绩长期不达标者,则应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为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提供住房公积金支持。
第十三条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营造和谐融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执行本办法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 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对任何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举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今后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补充时,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某村镇银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