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合理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报销规章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各项费用报销流程及标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学校健康稳定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所有涉及财务报销的工作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采购、差旅费、培训学习支出等项目。
第二条 所有申请报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
第三条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全校财务报销工作,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据可查,并定期向校领导汇报财务状况。
第二章 报销范围与标准
第四条 办公用品采购:各部门需提前提交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方可实施购买;单次金额超过500元的采购须附上供应商报价单及比价记录。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教职工因公出差时应事先填写《出差审批表》,注明行程安排、预计费用等信息;住宿费、交通费等按照市内公务活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培训学习支出:参加外部组织的专业培训或研讨会前,需获得主管领导批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第七条 其他临时性支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额外开支,须由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三章 报销程序
第八条 报销申请人需在完成相应事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报销单据及相关凭证。
第九条 报销单据应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原件、合同复印件、签报文件等必要资料;对于电子支付方式产生的交易记录也需打印留存备查。
第十条 财务人员收到完整资料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第十一条 最终审批权归于校长办公室主任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任何金额超过万元人民币的重大款项均需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后再行支付。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预算列支、重复报销等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 鼓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监督机制建设,发现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辞退等处分措施;构成犯罪者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同类规章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部分内容不再适用时,则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我们希望每一位教职工都能够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经济秩序,为实现学校长远发展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