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进取、不断创新,特制定本《湛江一中培才学校骨干教师提资方案(暂行)》。本方案旨在通过明确的评价标准和奖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专业成长,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注重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持续提高。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并在教学科研、班级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在职教师均可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1. 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 业务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在课堂教学中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取得良好效果。
3. 科研成果: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发表高质量论文或编写优秀教材者优先考虑。
4. 团队合作:善于与同事沟通协作,共同进步;热心帮助青年教师成长。
5. 其他贡献: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优异者亦可加分。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由人事处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3. 综合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及业绩打分。
4. 公示结果:将最终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5. 正式公布: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待遇。
五、奖励措施
1. 物质奖励: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表彰;
2. 晋升机会:优先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专业培训项目;
3. 学术支持:提供专项经费用于开展课题研究或其他学术交流活动;
4. 荣誉授予:授予“湛江一中培才学校骨干教师”称号,并将其事迹编入校史资料库供后人学习借鉴。
六、附则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一年。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细则时,须经教代会讨论并通过后方可执行。
2.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者,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一切权益。
3. 本方案解释权归湛江一中培才学校所有。
我们相信,在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下,《湛江一中培才学校骨干教师提资方案(暂行)》必将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我校建设成为全国知名品牌的现代化中学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