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车辆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由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用于执行公务活动的各种机动车辆。
第三条 公务车辆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二)厉行节约、高效使用;
(三)安全第一、文明驾驶;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 车辆购置与调配
第四条 公务车辆的购置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并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车型和数量。
第五条 新购车辆应优先考虑节能环保型车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 对于现有车辆的调配,应当以工作任务为导向,科学合理地安排车辆使用计划,避免资源浪费。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七条 建立健全公务车辆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每辆车的基本信息、维修保养情况等资料。
第八条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强化其交通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 加强对公务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条 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障执法巡查、应急处置以及跨区域协调等重要公务活动。
第十一条 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发;返回后应及时报告行程情况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严禁公车私用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用车需求时,须提前报批同意。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 明确公务车辆的运行费用包括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内容,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经费开支审批制度,不得超支或挪作他用。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第十六条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全体干部职工能够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好各项规定,共同促进我局公务车辆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