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保金缴纳计算方法】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的征收政策。残保金是用人单位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时,需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一种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相关福利事业。
以下是关于北京残保金缴纳的计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总结:
一、残保金征收对象
1.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2. 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3. 在职职工人数超过一定规模的单位(具体标准以当年政策为准)。
二、残保金征收标准
项目 | 内容 |
征收依据 |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残疾人比例要求 | 用人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
计算公式 | 应缴残保金 = (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 1.5% - 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 上年度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
> 注:若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已达到或超过1.5%,则无需缴纳残保金。
三、计算示例
假设某公司2024年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其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为2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10万元/人。
- 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人数:200 × 1.5% = 3人
- 实际安排人数:2人
- 差额:3 - 2 = 1人
- 应缴残保金:1 × 10万元 = 10万元
四、缴费时间与方式
1. 缴费时间:一般在每年的第二季度进行申报和缴纳,具体时间以北京市财政局通知为准;
2. 缴费方式: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3. 缴费凭证:缴费完成后,可获取电子或纸质缴费证明。
五、减免与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残保金减免或缓缴,主要包括:
- 安排残疾人就业满一定年限的单位;
- 新建、扩建、改建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
- 其他经批准的特殊情况。
六、注意事项
1. 各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及残疾人就业情况;
2. 对于瞒报、虚报或拒缴的行为,将依法追缴并处以罚款;
3. 残保金的使用需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七、附表:残保金计算流程简表
步骤 | 内容 |
1 | 确定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
2 | 计算应安排残疾人人数(职工总数 × 1.5%) |
3 | 核实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 |
4 | 计算差额人数(应安排 - 实际安排) |
5 | 确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6 | 计算应缴残保金金额(差额人数 × 平均工资) |
7 | 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 |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北京残保金的缴纳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性安排,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残疾人就业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