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食品安全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与义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镇村实际,制定本食品安全责任书。
本责任书旨在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构建覆盖全镇、村两级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责任主体明确
镇级政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村级落实各项措施。村级组织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直接执行单位,负责日常巡查、信息上报、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政策在基层落地见效。
二、责任内容细化
1. 宣传教育责任:各村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日常巡查责任:村两委成员应定期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小卖部、餐饮点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整改。
3. 信息报送责任: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迟报或漏报。
4. 配合执法责任: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三、监督考核机制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村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村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因失职、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于泰山。各镇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建设平安、健康、和谐的乡村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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