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幼儿园章程】为规范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幼儿园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全体教职工、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应共同遵守。
一、办园宗旨
本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办园理念,致力于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通过科学的教育方法和丰富的活动内容,促进幼儿在身体、智力、情感和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办园目标
1. 建设一支专业、敬业、富有爱心的教师队伍;
2. 营造温馨、和谐、充满童趣的校园氛围;
3. 构建家园共育机制,加强与家庭的沟通与合作;
4. 推动幼儿教育创新,不断提升保教质量。
三、组织结构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设立园务委员会、教学教研组、后勤保障组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工作。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四、招生与管理
1. 招生对象为3-6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的儿童;
2. 招生时间为每年春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幼儿入园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体检、接种证明等;
4. 幼儿园实行半日制或全日制,根据家长需求灵活安排。
五、教育教学
1. 教学内容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注重游戏化、生活化的教学方式;
2. 开设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课程,培养幼儿的兴趣和能力;
3. 定期开展亲子活动、节日庆祝、户外实践等,丰富幼儿的学习体验;
4. 教师应关注每个孩子的个性发展,因材施教,鼓励探索与表达。
六、安全管理
1. 幼儿园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
2. 建立健全门卫制度,外来人员进入需登记并经允许;
3.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卫生与营养均衡。
七、家园共育
1. 幼儿园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
2. 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形成教育合力;
3. 建立家校沟通平台,及时反馈幼儿成长信息;
4. 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工作,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八、附则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019年幼儿园章程不仅是一份制度文件,更是幼儿园发展的行动纲领。全体教职工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共同为幼儿营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