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处级领导干部离岗离津请假备案表【模板】】为规范和平区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干部外出情况的监管,特制定本《和平区处级领导干部离岗离津请假备案表》。该表格用于记录和备案干部因公或因私需离开工作岗位或本市的情况,是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备案表适用于和平区范围内担任处级职务的领导干部。凡因工作安排、学习培训、探亲访友、健康检查等正当理由需要暂时离开岗位或本市的,均须按照规定填写并提交本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一、填报内容
1. 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所属单位:
- 联系电话:
2. 请假类型
- 离岗请假(短期)
- 离津请假(长期)
- 其他(请注明):
3. 请假时间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4. 请假事由
- 详细说明请假原因及具体事项(如: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因病治疗、家庭紧急事务等):
5. 去向说明
- 目的地:
- 拟停留时间:
- 是否有随行人员:□ 是 □ 否
6. 联系方式
- 在外期间联系电话:
-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7. 审批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办公室备案盖章:
二、填写要求
- 填写时应如实、完整、清晰,不得隐瞒或虚假申报;
- 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需提前报备;
-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报备的,应在返回后第一时间补办手续;
- 备案表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集、存档,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
三、注意事项
- 干部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交接顺利;
- 如遇突发情况需变更行程或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办理变更手续;
-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离津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备案表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工具,旨在进一步提升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保障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确保落实到位。